北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2月2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26日至28日召开。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德全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暂不在我市发展核电项目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批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暂不在我市发展核电项目的议案〉的决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一致认为,核电是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虑广西和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认为目前不适宜在北海发展核电项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谢安河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上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大会副秘书长等建议名单以及列席人员、代表分组和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以及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和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廖德全在会上提出,距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只有几天时间,要全力以赴开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另外,要抓紧制订好今年的工作计划,安排好常委会监督、调研、视察工作,确保今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争取人大工作更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德全、叶上辉、罗恩平、顾乃峰、陈承才、陈玉玉、周原生,秘书长谢安河出席了会议。
副市长林山青,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海事法院领导,以及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