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月4日下午,北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对袁健晖、陈勋等有关人员的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拟任人选的表述发言,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所做的说明,审议了市长周家斌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袁健晖、毛艳琼任免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陈勋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陈红等任免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刘付超任职案》和《关于提请审议陈晓等任免职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韩健等的任免职案》。
经表决,袁健晖、陈勋被任命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余提请审议的拟任人选均获表决通过。王小东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他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程序化、法律化、科学化进程上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德全、叶上辉、罗恩平、顾乃峰、陈承才、周原生,秘书长谢安河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山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列席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