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5月13日,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听取刘昆副省长代表省政府、谢文练庭长代表省法院做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开展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并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邓维龙副主任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李珠江副秘书长为副组长,部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6位全国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
5月1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省法院和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保厅、住建厅等单位的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省教育厅、司法厅、文化厅、卫生厅、计生委、体育局、总工会、妇联等单位也相应提供了书面材料。检查组认为,从目前听取汇报的情况来看,我省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积极的、认真的,并且取得很好的成效;我省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各单位、各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来,要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国家的法律法规,针对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工作,努力实现“十二五”期间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目标。
邓维龙副主任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指出,要把握发展形势,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性,通过监督检查,着力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发展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加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要抓住检查重点,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要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形式,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广泛、深入地收集、掌握各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的修改意见、建议。邓维龙副主任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通过此次检查,全面了解、掌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16-18日赴广州、清远市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委托佛山、江门、汕尾、梅州、茂名、湛江等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完成之后,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内司委办公室 李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