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11年10月25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叶章为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健生的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何理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张良贵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张煌辉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曾令生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孟杰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焦凤迎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余辉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曾令生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曾建洪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焦凤迎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薛焕彬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华元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薛彬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辉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