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次会议任免公告及决定
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梅华同志辞职的决定
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熊梅华同志辞去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良辉同志辞职的决定
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良辉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奕威的提请,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7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吴章鹏同志的揭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杨华堡同志的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弘平的提请,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4 月7 日审议通过,任命:高宇飞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愈勇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华堡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