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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来源: 中山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2月14日 15:14

   2012年2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于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主持,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常委会副主任区碧群、司徒伟湛、吴建新、黄标泉、黄永林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吴月霞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潘墀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叶祥考检察长,市府办及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市第一、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镇、三乡、民众镇人大主席,南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市人大代表党群系统小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会议还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进行了人事任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作重要讲话。薛晓峰说,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已完成各项议程。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草案,同时还任命了政府部分组成人员,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前不久闭幕的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们组成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全市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这是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我们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感责任重大。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以昂扬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作出积极贡献,不辜负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厚望。

    一、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将幸福和美中山共同事业推向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高度,站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极端重要性,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积极奉献,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努力把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做出成效。

   前不久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并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目前,方向已经明确,承诺已经作出,任务已经分解,措施陆续出台,接下来的关键就是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我市率先走出一条具有珠江口西岸特色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幸福和美中山共同事业新局面,奋力争当幸福广东建设排头兵中肩负重任,必须率先垂范、勇于先行,在抓落实中当好表率。我们要发挥人大荟萃精英、智力密集的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在推动我们的共同事业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借鉴纪念辛亥百年活动的成功经验,以重要时点、重要工作形成倒逼机制,通过人大专题视察、专项调研、议案督办等形式,与市委、市政府和职能部门一道,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要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强化“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任务,勇于与强的比、向高的攀、同好的争、跟快的赛,提高工作标杆,激发前进动力,敢于涉深水、破坚冰,创造一流业绩,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  

    二、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扎实有效地履行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所在。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是认真行使监督权。要抓住关键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监督重点,真正做到监督工作聚焦重点、主攻难点、关注热点、促进发展。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把依法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我们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紧紧围绕产业升级、城市转型、民生改善、社会善治、绿色发展、文化引领六大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市委的决策同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加强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发挥人大常委会与每位组成人员集体与个体的优势,保证决议、决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要积极探索完善人事任免的程序和方法,继续探索完善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学习考试等制度,确保把市委推荐的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通过人大的任免程序选拔到国家机关的领导岗位上来。要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地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定权力,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人大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是履行好法定职权的重要条件。做好本届常委会工作,切实担当起肩负的历史使命,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尽快进入角色。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新成员占总人数的近五成,并且大多是从党政机关转任或兼任的,这些同志在多年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对人大工作这个新岗位还有一个适应过程。希望同志们结合人大工作特点,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换,主动适应工作需要。

    二要加强知识学习。领导干部职务变了、岗位变了,并不意味着能力、水平、本领也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很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更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把学习作为增长知识和才干的重要途径,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方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注重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以及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发展。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要严守各项纪律。根据法律规定,召开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职务意识,严格遵守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要事先请假。要根据每次会议的议题,早作调查研究,平时多收集情况,多积累素材,为审议发言作好充分准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要密切联系群众和人大代表。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告诫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力来自人民,更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专项考察、日常调研,向群众请教,拜人民为师,切实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问题听群众意见、落实发展任务靠群众支持、衡量发展成效由群众评判,使我们的共同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切实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人大机关是常委会集体领导的参谋部和服务部,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常委会工作的开展。要按照规范有序、协调高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强人大机关内部的组织协调,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队伍,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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