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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2月8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中山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12日 10:53
  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8日至10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中山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计划草案,批准中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中山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预算草案,批准中山市2012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八、选举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九、选举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其他。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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