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以及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提高监督水平,着力发挥代表作用,推动我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实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科学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1、全力推进立法工作。要站在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战略高度,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年内开展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规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规划条例修正等方面的立法。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配套法规,着力把促进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上升到立法层面,为推进横琴新区的开发提供法制保障。
2、做好法规清理和督促做好配套规定制定工作。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部署,对1996年我市有立法权以来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使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法规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编纂珠海市地方性法规汇编。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抓紧制定或及时修改相关法规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
3、进一步完善法规起草机制。按照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立法项目任务分工,市政府及其法制部门和有关法规草案起草单位要集中力量,做好立法调查研究,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按时保质向常委会报送法规草案。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认真听取并研究吸纳人大代表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法规起草质量。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密切与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适时跟踪了解立法项目进展情况,督促起草单位做到任务、组织、时间、责任“四落实”,确保起草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4、努力提高法规草案审议效率和质量。加强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的组织协调工作,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能够精心准备、畅所欲言,把提高审议效率与质量结合起来。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要履行好统一审议法规草案的职责,认真研究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各方面的意见,把法规草案修改好。
5、加强立法调研与论证工作。积极开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立法调研工作。结合法规清理和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搞好立法技术规范研究和应用,促进科学立法。
6、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立法公开,完善法规草案公布机制,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加强意见的收集、整理、吸纳和反馈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的质量。
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改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7、依法加强监督工作。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要求,把促进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8、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审议2010年半年及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听取关于推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快海洋海岛开发建设。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关情况的报告。
9、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职业教育、食品安全情况的监督;关注西部农民的诉求,支持西部农村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三个农场改革与发展、西部地区部分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议案和建议的督办,确保三个农场改革与发展的议案在2010年结案。
10、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强化对政府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规划实施等方面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对破坏自然环境、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前山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进度的监督,确保该议案在2010年结案。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做好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三、围绕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12、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贯彻落实好2005年中央9号文件精神,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13、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推动改进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完善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机制,完善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跟踪办理程序,加强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实际效果的督促检查,推动相关问题的实质性解决。
14、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把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与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更有效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起草和审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认真听取和吸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常委会工作。
15、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把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与提出建议更有效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6、组织代表参加专题学习培训。继续举办代表培训班,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专题培训;把代表培训与视察、执法检查、学习考察相结合,加深代表对社情民意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17、建立激励和服务机制。研究建立代表闭会期间参加视察调研活动以及参加会议的登记制度,鼓励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勇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行者和带头人。
18、继续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举行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大对代表活动的宣传力度,激励代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围绕履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9、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程序,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充分尊重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法律地位,牢固树立民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完善常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常委会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顺应民意,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与上下级人大联系。
20、加强机关建设。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实干型团队”主题实践活动,形成机关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和坚持学习的良好局面。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人大工作发展需要和精简效能原则,科学设置和完善常委会内设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大机关专业人员,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人大担负的任务相适应。继续推进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和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继续有计划组织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加强机关网络建设,推动机关全面网上办公,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机关办公效率。倡导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怀,建设和谐型机关,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活力和创新精神。
21、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亮点,做好组织策划,灵活运用各种报道形式,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做好新制定和修改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市民法律意识,推进法规全面准确实施。以纪念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总结实践经验,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新成就和人大工作的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