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1月19日至21日在广州召开。11月19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8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省政府副省长刘志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加强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决议执行情况、我省华侨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省人大内司委、财经委、环资委、农委、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和湘桥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龙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