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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来源: 厦门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12月10日 08:47

 

  2012年12月5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3年1月7日举行,会期四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行使着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重要职权,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再学习、再部署。要进一步加深对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行动,理清工作思路,在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坚持科学立法,加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我市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国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周内金列席会议。

  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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