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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2年10月26日 10:12

  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本次会议上,《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三审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条例》在“融资促进”一章增设了几款规定,如:将建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强化部门沟通和力量整合,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过程各类问题的协调解决;将设立还贷应急周转金,服务对象主要为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将鼓励典当行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典当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奖励的具体措施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国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周内金列席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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