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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座谈会

来源: 福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17日 08:44

  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座谈会,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受施能柏副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公文出席会议,并就下一阶段的法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法规清理属于立法活动,修改、废止法规与制定法规同等重要,务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二是要科学地甄选修改、废止的法规项目,哪些项目可以采取集中打包处理的方法进行修改,哪些项目须纳入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行修改,都应当本着积极稳妥、适应需要的原则,通过认真调研论证来确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还要注意不局限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的处理建议,注意运用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评估成果,对发现的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也应一并列入修改或者废止。三是要注意保持地方性法规的稳定性,不断从法规清理工作中总结立法经验,对于政策性强的一些问题,法规无需规定的过于死板、具体,以避免法规的多次修改。四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在修改有关的法规条文时,注意文字表述的准确、精炼,增强法规的实际操作性和规范严谨性,确保法规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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