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会现场
6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率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到我市,就《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展开立法调研。市委书记李安泽会见调研组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逢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跃辉出席调研座谈会。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有1610家,覆盖15.5万职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1403家,覆盖13.2万职工。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13份,覆盖企业342家、职工12400人;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1061家,覆盖10.9万职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讲话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胡波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逢春讲话
我市各企业对(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听取情况汇报后,陈安众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表示将认真总结、归纳各部门及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它们作为《条例》修改的重要参考依据。他指出,《条例》的制定,将给职工提供一个正当的维权渠道,为企业、工会、员工搭建联系纽带,使劳动力、劳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合理、透明,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王小军)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