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内司委等联合举行实施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
江西人大新闻网讯见习记者陈翩翩报道:11月8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在昌联合举行贯彻实施《江西省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
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分为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九十二条。《条例》从解决我省消防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出发,对《消防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此次修订是《条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订,此前先后在1997年、1999年和2001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条例》依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新设“消防职责”一章,对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补充细化,明确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完善了我省的消防安全体系。
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取得的成效,《条例》在《消防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条例》在本次修订中,总结历年来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和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火灾预防的各项措施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为了保障各项消防安全职责能够得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职能。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条例》加大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将于今年11月9日消防日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