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江西 > 新闻报道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 吉安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5月02日 17:25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推动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作出积极贡献。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提出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主要指标执行情况、吉泰走廊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破解问题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承办。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法和《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工作措施。通过监督,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城环工委负责承办。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及使用、物业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工作成效等情况,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今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的打算和措施。通过监督,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居民生活舒适感和幸福感。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城环工委负责承办。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及县(市)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城市空气质量、水质安全、污水处理、油烟噪音污染及城市环保综合整治工作情况,今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打算和措施。通过监督,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城市居民营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城环工委负责承办。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了解台商在吉泰走廊投资的基本情况,促使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对台招商力度,提高服务台商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台商投资信心,壮大台商投资规模。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外侨民宗工委负责承办。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中央、省关于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中央苏区振兴和新一轮扶贫开发、罗霄山脉片区连片开发、旅游扶贫开发等建设和成效、资金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农工委负责承办。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保政策的情况;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基本药物执行工作与医保相关的进展情况;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当前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保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承办。

  (八)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完善刑事审判制度及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情况;量刑规范化建设情况;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的情况;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对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强化审判监督意识,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情况;拓宽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情况;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内司委负责承办。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常委会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落实常委会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尤其是镇村联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农工委负责承办。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系统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选任联工委负责承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重点报告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等情况,以及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批准计划的决议执行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重点报告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以及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内容和要求,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3年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如需调整)。重点报告计划调整的原因、主要指标等。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如需调整)。重点报告预算调整的原因、主要内容和超收收入的安排及使用情况等。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审议和批准以上六个报告或议案,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承办。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水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措施,尤其是全市大中型水库水质保护利用及污染治理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农工委负责承办。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政府宣传贯彻《教师法》和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尊师重教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职称评定等保障措施;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训,按编制核准核定和使用教师编制以及教师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承办。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和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继续做好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并依法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有重点地选择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行办法》,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明确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开展。具体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