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六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6项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海机场运营情况及航线补贴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乌海机场运营情况及航线补贴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勃湾北部生态涵养区保护和管理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勃湾北部生态涵养区保护和管理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民族委员会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前四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后两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全市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法制民族委员会负责。
(二)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全市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
(三)检查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职业教育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
(四)检查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矿产资源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法制民族委员会负责。
四、跟踪监督
(一)对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以下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红十字会法和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民族委员会负责。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对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工作由相关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其他
(一)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以及专项调研工作。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