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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 蚌埠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5月20日 10:08

  5月1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投公司融资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金良主持会议,副主任高萍、鲍子雨、周刚民,秘书长赵同良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孝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昌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市政府秘书长姜晓天列席会议。

  市政府关于市城投公司融资的议案提出,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我市启动了2013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用于我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市政府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我市突出了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生活燃煤小锅炉、餐饮业油烟等污染治理,强化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力推进城市建设扬尘污染、工业源污染的治理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循环改造和生态改造,巩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推进非煤矿山扬尘整治,不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要发挥市城投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职能,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新一轮城市建设和开发。支持市城投公司通过政策性银行争取低成本贷款、通过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是必须的。这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改善我市城市形象,有利于缓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矛盾。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帮助城投公司解决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了”。在审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大家在肯定以往工作成绩的同时,就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依法整治污染行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成效。

  会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城投公司融资的议案。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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