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
4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金良、副主任宋家传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高萍、鲍子雨、周刚民及秘书长赵同良出席会议。副市长胡启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昌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会上作关于检查《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市住建委主任王宏作关于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昌锐作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