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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决定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10日 0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 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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