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专题审议《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6月14日上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审议《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徐苏宾出席会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钟玮、奚国强、邬丽娜、陈一辉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关于《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并就《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讨论。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交审议《条例(修订草案)》的报告后,委托教科文卫委进行初审。教科文卫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和提前介入立法工作的要求,积极与良渚遗址管委会沟通协商,就《市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修改的内容、涉及的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主动参与了市政府法制办召集的《市条例》修订协调会、《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等。2013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同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赴余杭区,征求了余杭区相关部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良渚遗址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同时,还书面征求了余杭区人大常委会、良渚遗址管委会的意见建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条例(修订草案)》中关于立法依据的规定、关于职责分工的规定、关于保护区划的规定、关于保护范围划分及一般管理规范的规定、关于许可控制的规定以及其他需作修改和调整的内容作了充分的讨论和审议。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教科文卫委认为,《条例(修订草案)》内容合法,依据充分,立法指导思想明确,比较符合我市实际,有利于良渚遗址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过适当修改和补充,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视察杭师大仓前校区一期工程建设与搬迁进展情况意见建议的函》。(陈伟民)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