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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 江苏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7月03日 08:36

  6月26日至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董恕娟,副主任李国章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郑平、于丽华、徐大勇,秘书长程永贤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曹永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跃,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以及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了《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议》、《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时,会议认为,2013年度,市政府和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和财政发展中的新情况,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为此,会议建议,要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要推进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强化财政职能,努力放大引导扶持效应。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切实发挥财政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会议认为,2013年度市政府及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客观地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市人大常委会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对每年审计出来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督促有关部门从改革创新工作方式和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渔业法〉的决议》,要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大对《渔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对渔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和渔业执法力度,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全社会水产品质量安全。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构建综合文化服务网络,扎实推动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基层阵地薄弱、镇村文化人才队伍不强等问题。会议建议,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文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必须性支出预算,建立支持和推动基层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强规划,加大投入,抓好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完善以县为单位的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好农村“十里文化圈”;要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公共文化的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群众文艺团队,推动我市文化惠民事业再上新台阶。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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