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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将开展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上海人大公众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1日 14:30

  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启动会。根据检查安排,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落实情况、提供服务情况,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与负担等将成为执法检查的主要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浩参加会议。

  据了解,自2011年起实施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首次在立法层面上创制性地对市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比例设置了两个“不低于三分之一”,即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小企业的资金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上海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实情况如何?据市经信委主任李耀新介绍,《条例》实施以来,上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2011年,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小微企业的比例占53.5%,2012年这一数字达到了55.4%。而在其他相关专项资金方面,过去两年市经信委12个专项资金全部招标落实。

  统计数据达标是否意味着中小企业的体感指数也能达标?会上,市经信委副主任傅新华自报一组数据,“有调查显示,超过60%的企业认为政府的服务仍有提升空间。还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中得到过政府财政支持的企业占38%,没有得到支持的占62%。这可能意味着,很多企业更希望得到政府直接的资金支持。”傅新华认为,目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资金,主要投入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比如搭建公共平台、公益信息发布等。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对整个社会的公益服务上,这是财政资金使用的大方向。”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对《条例》施行后,政府部门在制度建设、政策配套、工作机制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了解中小企业在《条例》施行后发展环境的改善情况、营改增实施后的减负情况及权益保护情况;以及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落实的情况,重点检查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2个1/3”、“3个10亿”资金的落实情况及使用效益。

  洪浩副主任在启动会上指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配合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执法要突出重点,对《条例》实施后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检查的质量。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副主任委员杜悦妹、马新生等参加。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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