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8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彪主持会议,副主任宝孟和、许宏然、雍炳炜、王利春、任文义和秘书长刘继高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白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赵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伟燕,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乌海机场运营情况及航线补贴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审查并批准了《乌海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刘彪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我加压,倾注全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快推动“8337”发展思路在我市的贯彻落实。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8337”发展思路要求,认真履职,精心工作,全面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多关心关注全市发展,多提好的建议,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