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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来源: 乌海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7月01日 15:04

    6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彪主持会议,副主任宝孟和、许宏然、雍炳炜、王利春、陈建国、任文义和秘书长刘继高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林涛、郝健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希民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彪指出,针对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保障,为政府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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