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10号)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邢台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群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接受刘劲松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2013年2月19日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0号)
邢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19日决定:孟祥伟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现予公告。
2013年2月19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