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年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辛集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连钢辞去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通过了相应决议。
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张连钢的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张连钢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