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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团到邢台检查

来源: 邢台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6月24日 11:11

  邢台日报讯(记者杜烁通讯员罗斌)6月18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太平率执法检查团来我市,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领导孟祥伟、周国江、李凤刚、段小勇陪同检查或参加会议。

  去年以来,我市从改善民生、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成立了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指挥部,制定了《邢台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度开展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小石灰、小石子、小板材企业规范整合等“十大工程”,收到明显成效。2012年,市区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减少了10134吨,比2011年削减54.4%;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了18076吨,比2011年削减48.2%。

  在邢期间,检查团先后深入邢台市区、沙河市、内丘县等企业和产业园区实地检查。每到一地,检查团都要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团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检查团认为,我市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站位高、动手早、工作实、效果好。希望我市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新途径。

  检查团指出,当前,我省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极其严峻,今年1至5月,省内有多个城市排在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的后10名。邢台市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严把项目环评关,控制住大气污染物的新增量。要进一步优化城市工业布局,加快实施搬迁改造步伐,逐步将工业企业搬出市区。要在污染源、能源调整、治理区域上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要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发挥好间拍设施的作用。对各种破坏大气环境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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