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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大对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佛山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10月17日 16:33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新的台阶,10月9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赴禅城和高明区对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了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大气污染防治是我市广大市民关注的重要民生之一。近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如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连续三年居于全省第二位。

  特别是今年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后,我市以结构减排为抓手,以区域联防为基础,以工业治理为重点,以机动车污染防治为突破口,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治力度,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尤其在对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启动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步伐,力争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据研究显示,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目前我市共有黄标车数量约20余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19.3%。在2012年7月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市政府将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车型进行奖励或给予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申报有关业务1075宗,已通过审核的黄标车436辆,累计发放奖励补贴资金约449.2万元。此外,我市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察与监测体系。

  随着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颁布实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监测标准,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取证难等问题给我市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立湃对各级有关部门及企业在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铁腕治污,形成共识,措施有力,健全体系;同时齐头并进,重点突出,改善民生,效果明显。”他指出,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不断推进,对我市大气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任重道远。他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作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要有坚持不懈的思想,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能源利用结构。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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