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八号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补选肖怀远为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李泉山为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马鹤亭、王进诚、王敬威、李全喜、李家俊、沈东海、沈伟、张家星、韩贵义为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1年1月20日
肖怀远同志简历
肖怀远,男,1953年6月生,汉族,陕西西安人,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语文专业大学普通班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76年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先后在西藏民族学院林芝分院、西藏农牧学院任教。1984年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86年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后兼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1993年起,历任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科委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科协主席。1998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7月起,任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泉山同志简历
李泉山,男,1952年2月生,汉族,天津市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1969年起在海军南海舰队服役,复员后历任市供销合作总社转运站干部,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办副主任,市日用杂品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党委书记。1992年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1994年起,先后任市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局级),市委商业工委副书记、市商委主任,市委商务工委副书记、市商务委主任。2008年3月任市政府秘书长,同年8月任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