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二次全会
张高丽黄兴国刘胜玉邢元敏何立峰出席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8日上午在天津礼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所作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高丽、黄兴国、邢元敏、何立峰出席。
担任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的有董泽平、张元龙、沈树和、张家星、赵建国、秘长荣、徐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左明主持会议。
刘胜玉在报告中说,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一是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在提高立法质量上迈出新步伐。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在加强经济方面立法的同时,重视社会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我市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市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规范、引导和保证作用;二是围绕中心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司法工作和其他工作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三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搞好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取得新成效。组织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言献策,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搞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四是适应形势要求,提高整体效能,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隆重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机关建设,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注意搞好对外交往。
刘胜玉说,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使制定的法规更加适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和尝试深化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工作实效。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李少平在报告中说,2010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步。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70581件,审(执)结173808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08.8亿元。一是紧紧围绕天津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格执行刑事政策,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全力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涉民生案件审判、审判监督、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和执行工作。二是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公正司法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大调解机制、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机制、审判管理机制。三是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党风廉政、基层基础建设,自觉接受监督。2011年要强化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民生、司法改革、法院自身建设上有新作为。
于世平在报告中说,2010年,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一是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把司法调研活动作为服务发展的有效载体,把强化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发展的主要途径,把提升办案效果作为服务发展的重要要求。二是突出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三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四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形象和公信力。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五是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强化内部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2011年,要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深入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开展“争创”活动,更加积极地实施检察工作改革,更加有力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