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杜德印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面对首都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依法有效履行职能,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提供民主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2011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突出首都特点和地方立法特色,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继续完善工作方式,改进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