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做好法规清理工作
冯丽华 杨永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
会议场景
上海人大公众网消息:5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就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柏万青、钱丽萍代表认为,目前地方性法规涉及面比较有限,制度设计存在不合理情况,如目前存在的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弃教、弃养、弃育等,缺乏应有的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水平偏低,不仅要有救助平台还要有处罚机制;王琍、袁欣代表认为,要加强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性;尤其在社会领域立法方面,对某些条件已经成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优先列入立法计划;对于目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住房、养老、医疗保险、教育等问题,要最大限度地反映老百姓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度,要通过“走出去”调研和“请进来”参与、以及网络对话、现场听证等各种形式和平途径建立健全各种社会诉求表达渠道,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权威性。顾肖荣、吴志明等代表认为,我国在社会领域法制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缺项,制度性规范的层次还较低,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地方立法要在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体现地方特色;要在法规的操作性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管用”;地方法规清理工作,要重点解决“不一致”的问题,坚持事后纠错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建立地方性法规清理长效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参加座谈会。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