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生物安全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口管制法、关于修改国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国徽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55、56、57、58、59、60、6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详细>>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草案)》的议案。10月1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详细>>
    修正草案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修正草案还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