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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代表团:要注重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何清平 杨冰 张珺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11日 10:13

  10日下午,重庆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在高度肯定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后,还对今后我国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光国代表说,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全面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报告文风朴实,富有新意,首先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文,立意高远;其次是在具体内容总结、安排上也体现新意。报告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更加注重法律的实施,要更加注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陈贵云代表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五大提出的“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现在也如期完成。建议人大常委会今后应更注重如何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段拉卡代表认为,吴邦国委员长在作报告时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但这并不表示我国的立法阶段结束。在这之后,我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会出现新的内容,因此我国的立法进程不会停止。

  陈忠林代表认为,报告客观总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中国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让我国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为今后法制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王鸿举、夏之宁、王晓琳、李小燕、郭向东等代表纷纷围绕代表履职、法律体系建设、管好政府“钱袋子”等方面发表了审议意见。(记者 何清平 杨冰 张珺)

编 辑: 侯冬
责 编: 侯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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