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国要求切实开展“民生大事助推行动”
陈光国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指出
切实开展“民生大事助推行动”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记者 杨波 摄
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就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发表重要讲话。
陈光国指出,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之际,市委于上月底召开了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我市的民生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于上周制定了贯彻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市委决定要做好的72项工作。陈光国结合常委会党组提出的贯彻意见,在会上强调四点意见。
要准确把握市委全委会议的重大意义
陈光国说,这次会议提出在全市重点解决10件民生大事,意义重大。笫一,是市委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执政理念的重大举措;第二,是保障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第三,是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第四,是破解城乡统筹发展命题,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陈光国要求,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全委会议的重大意义,坚持公平正义、民生至上的理念,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为我市加快落实“314”总体部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要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建立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陈光国说,要通过制度性安排,把市委有关民生问题的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同时,在立法中,对直接涉及民生问题的法规案,要切实做到 “三个优先”,即优先开展立项论证,优先进行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保证其尽快出台。
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促进民生问题改善
陈光国说,本届任期内,常委会每年都要安排对解决民生问题的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专项视察。同时,督促市政府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10件民生大事的进展情况。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要依据监督法和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适时启动约见、询问和质询等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
要组织代表开展“民生大事助推行动”
陈光国说,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代表行动”的内涵,在过去安排部署的“四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生大事助推行动”,以此探索建立“代表行动”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把“代表行动”打造成我市代表工作的一大品牌。
陈光国最后说,今年时间已经过半,下半年的任务还很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契机,增添措施,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把人大工作干得更加出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