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
自治区行政复议受理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9月16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听取汇报,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情况;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艾黎根·热西提主持会议。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布至2012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649件,受理16245件,受理率为92.04%。其中2008年至201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14件,受理4126件,受理率为87.53%。作出维持裁决的2513件,占受理总数的60.91%;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等决定的604件,占受理总数的14.64%;以其他方式处理的1009件,占24.45%;综合纠错率为39.09%。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自治区级行政复议机关已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09件。全区行政复议受理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执法检查组将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石河子市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主要措施及效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行政复议与相关制度衔接、行政复议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法律的意见等。
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在向执法检查组汇报情况时说,行政复议作为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重要法律渠道,作为化解行政争议、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法律机制,作为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法律途径,功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大量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渠道来化解的行政争议还游离其外,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等也亟待提高。
执法检查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在汇报会上指出,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有效促进法律的实施和完善。(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