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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法院诉前调解工作

来源: 新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6月17日 15:02

  日前,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的带领下对市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听取了市法院院长王维武关于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组旁听了两起诉前调解案件,观看了市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专题片,并与市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座谈。

  视察组了解到, 2009年以来,市法院积极探索诉讼外化解纠纷的新途径,不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9年诉前调解成功143件,涉案标的额4859590.1元,2010年诉前调解成功344件,涉案标的额8050303.37元,2011年诉前调解成功338件,涉案标的额39979907.17元,2012年诉前调解成功638件,涉案标的额77672757.14元。2013年3月中旬,正式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截止目前调解成功492件,涉案标的额69153999.22元。

  视察组对市法院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诉讼成本、方便人民群众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今后如何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和市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引导他们采取诉前调解等高效、便民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要对诉前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重点解决调解业务经费、人员培训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改善调解工作的环境和办公条件,切实提高诉前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法院与司法局等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作用,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视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3年6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情况,推进市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深入发展。

  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宏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李戈戎、赵炼陪同视察。(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罗红 秦梅春)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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