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束
18日上午,在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隋凤富、胡世英、庞义华出席会议。
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会议。
会议在听取了法规审议修改情况汇报后,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体育发展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继成作的关于《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城建委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再议制定黑龙江省生活垃圾处置利用管理条例等三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名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