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5月19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5月19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至28日在银川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银川市旅游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简要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对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简要说明。
何学清指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何学清要求,从本次主任会议开始,各相关委员会要对常委会一审的法规草案提出书面审议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并印发常委会与会人员。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编 辑: 冯涛
责 编: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