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开幕
宁夏人大网讯(南海生) 4月8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次会议在银川召开。
4月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开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宣读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郭虎作《关于民族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文华作
《关于自治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哈莹作关于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河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高民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任作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
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云鹏宣读人事任免议案。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实到5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河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向会议提交了《自治区属企业国资监管工作调研报告》(书面)。
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袁家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云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南海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