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专题调研平罗县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宁夏人大讯(郭军潇)2011年底,平罗县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全国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任务。为进一步了解平罗县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结合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我区农村土地产权抵押地方法规的建议》,3月19日-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姚文明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赴平罗县对该项改革试验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了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
了解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了解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了解生态移民插花安置情况。
调研组先后到平罗县城关镇小兴墩村,姚伏镇高荣村,头闸镇西永惠村,高庄乡威镇村、金星村,黄渠桥镇通润村、灵沙乡统一村、高仁乡六顷地村等地,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与农民群众、家庭农场负责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基地建设等情况。调研组还到平罗县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服务中心,了解土地流转、三权抵押贷款等相关制度规定以及产权流转、产权收储、产权评估服务等工作。
根据调研情况,农工委将对该县改革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呈送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以企对全区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借鉴。(郭军潇/图)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