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宁夏人大网讯(南海生) 9月29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9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布青沪作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刘立言作关于对《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银川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投票。
监票人樊虹作关于人事任免选举结果的报告。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实到4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审查批准了《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和《银川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他说,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再接再厉、密切配合、加紧工作,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何学清强调,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即将召开的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围绕“两区”建设、打造“两优”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工作,认真谋划、制定2014年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计划,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自治区实际,更加贴近百姓,更加贴近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何学清指出,李建华书记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恳谈会上提出了“要树立人大领导班子的形象、树立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形象、树立人大代表的形象、树立人大机关干部的形象”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树立形象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落实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深入开展树形象活动,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下一步我们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副主席马廷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定达,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南海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