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履职始终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南。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如何把人大工作引导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思考,找准立足点、把握结合点,进而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深入发展。
一、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握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点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此,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把握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坚持党委行使决策权与人大行使决定权的内在统一性,使党委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二是要把握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履职的关系,根据党委决策意图确定人大工作方向,根据党委总体部署安排人大的主要任务,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同向、同步;三是要把握贯彻党委意志与反映人民意愿的关系,既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又要发挥好人大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党委通过发挥协调各方、总揽全局的作用,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作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坚持党的领导的各项制度,立法、监督、选举、自身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当前,基层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机构和人员配置、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经费等问题,要积极向党委部门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尽可能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服务大局,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工作都是法定的,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不做就是失职”。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决不能另搞一套,更不能与实际脱节。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当前,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的一揽子计划,出台了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提出了当前做好“三保”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工作措施。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清大局,把握重点,充分发挥好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特点,通过加强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前段时间,我到一些地区调研时发现,部分地区在人大工作的定位上有一定偏差,有些人大的同志直接参与政府的一些工作,甚至负责抓一些具体项目。我认为,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不可取。人大与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在一定意义上,监督者就是评论员、裁判员。如果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就难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支持政府的工作,是人大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怎么个支持法?搞清这个问题很重要。其实,人大进行立法、开展监督,其目的就是为了支持政府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好人大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本身就是对政府工作最大的支持。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而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关注民生,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不渝地抓住这个核心,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是要紧紧抓住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就业、救灾救济、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要加强代表工作,强化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围绕民生问题深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把“一府两院”工作的实情反映出来,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表达出来,使人大的各项决策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三是要把人大信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督办力度,力求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当好人民群众的“娘家人”,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在维护民权、保障民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四、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把提高履职能力作为人大工作的支撑点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既是人大职能的履行者,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行者。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思想观念上要有新转变。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人大是“二线”,人大工作是走过场、搞形式等错误认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入脑入心,转化成谋划人大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推进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在工作中既要加强经济立法,又要注重社会立法;既要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又要注重对社会事业的监督;既要依法办事,也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人大工作的科学发展。二是能力素质上要有新提高。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履行人大职能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为做好本职工作打牢基础。三是制度建设上要有新进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特别是深入研究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有效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等当前全省各级人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把好的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固定下来,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取得更大的发展。
(作者: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