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会
7月31日,历时5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会。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王景报道) 7月31日,历时5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会。
31日的第三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青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刘晓、王小青、郭汝琢、刘春耀,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青海省200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许可对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何再贵依法逮捕的涵》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对《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省政协副主席马志伟,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部分省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