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大农牧专业代表小组就水土保持进行专题视察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海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7月6日至8日,省人大农牧委员会组织省人大农牧专业代表小组,对省内部分地区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以及湟水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俄博图水电站、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金星水电站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大通县洪水沟、民和县城郊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实地察看了西宁市长岭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期间,代表们与当地政府及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关于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以及湟水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交换了意见。
代表小组认为,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立省的重要内容。被视察的五个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到位,建设单位领导重视、组织管理到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有较强的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做到了工程建设中优化设计,减少征占地面积,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大力倡导不破坏生态环境,出现了许多保护生态并值得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针对视察中存在的青海水土保持工作投入项目及资金不足,治理进展缓慢;面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威胁着水资源安全;部分乡镇幼林地、封山育林区的放牧现象无法完全禁止,林牧矛盾较为突出;项目投资中没有后期管护维修费用,严重制约了项目效益的发挥等困难和问题。代表小组建议,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围绕沟道坝系建设、水土保持法制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项目,加快推进小流域治理步伐。要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检测预报、水源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作者:毛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