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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大确定监督工作四个重点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5月16日 09:02

  法制日报西宁5月13日电 记者韩萍今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将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促进和保障青海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据了解,今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分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包括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决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包括关于青海省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1年1月至10月份青海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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