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召开《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论证会
《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经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2月27日将条例草案议案送达省人大常委会,提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为了做好该条例的审议工作,在地方立法中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内部工作程序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2012年3月20日、21日分别召开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会。
论证会邀请了省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政府法制办等22个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法学界、气象学专家。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阿扎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副主任张耀武、农工委副主任陈云丽到会听取意见。参加论证会的部门代表和专家普遍认为,近年来我省受干旱、暴雨、低温冷冻、霜冻、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影响严重,极端的气象灾害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我省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持续干旱给我省的人民生活和农业经济造成了较大影响。加之我省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防御体系还需要健全,职责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防御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为了更进一步整合气象监测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预警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需要把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等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加以规范,及时出台这样一部地方性法规是符合我省实际需要和发展要求的。
参加会议的部门代表和专家就条例草案文本提出了91条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阿扎要求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认真梳理,合理采纳;在条例的论证中要注重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款的内容要有新意、有特点,文字上要简洁精炼、通俗易懂;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和气象局的协调沟通,做好下一步的调研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