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督查室督查建议办理工作
7月29日至8月2日,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协提案委组成的督查组到州财政局、州林业局等20个部门就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首先听取承办单位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的汇报;之后,对承办材料、台帐按照办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具体的检查。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州财政局等20个部门在办理中做到了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层层明确,制度不断健全,程序逐步规范,质量不断提升,办理初见成效。但督查中也发现少数办理人员责任感还不够强、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办理进度还不够快、办理台帐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最后,督查组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提高办理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按时限完成。五是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办理工作的新方法。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