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结束
9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昆明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批准了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昆明市机动车客运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云南省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根据该方案,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追加支出37.7亿元,主要投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三农”及防灾救灾、维护稳定及政权建设、教科文卫及其他方面,其中用于“三农”及防灾救灾支出的追加数额最大。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及有关人事任免。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程映萱、李春林、杨建甲、杨保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李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郑蜀饶,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杨瑞新等32位公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