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毕节检查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6月5日至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毕节市检查《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黔西响水岩水厂、大方瓢井水厂、七星关朱昌水厂的运行和维护情况;在黔西附廓水库、大方官田水库,重点检查其除险加固和改造情况;在黔西金黔灌区配套工程和改造工程点,重点检查水利工程运行效益情况;在大方岔河水库、七星关夹岩水利枢纽工程点重点检查建设情况,了解其建成后的惠民作用。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仔细察看建设情况,详细询问水价、管理措施等细节。对节能环保的取水办法,检查组要求加以推广;对水利工程实施不当之处,检查组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汇报会上,检查组指出,毕节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水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乡供水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工农业用水工程等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形成了值得推广的毕节水利模式。但仍然存在水利项目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检查组强调,要继续加大《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紧抓2011国发1号、2012国发2号文件的契机,加大民生水利项目的建设摸底,及时通过整理、捆绑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积极探索管护、投入机制,不断完善需地方匹配的配套设施;将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试验区“三大主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和维护的积极性,多元化兴修水利,尽可能地解决好现有的水利难题。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